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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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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005706號歐少保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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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揚113年度北簡字第57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歐少保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3年度北簡字第5706號原告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歐少保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5日上午9時32分在本庭第2法庭(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慧怡
 
 
 
 

股       別:揚股

 

  • 發布日期:113-06-28
  • 更新日期:113-06-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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