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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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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3578號王耀聲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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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地字第135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耀聲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3578號債權人王讚壽與債務人王耀聲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地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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