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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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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6529號王芳馨即王朝平之民事執行處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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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妙字第652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芳馨即王朝平之民事執行處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529號債權人聯合財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芳馨即王朝平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本件准延緩執行O個月(自OOO年O月OO日起至OOO年O月OO日止)。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張惠晴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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