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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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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67880號翁義雄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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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日字第678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翁義雄之113年4月30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7880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翁義雄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文書:113年4月30日執行命令1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  日股書記官陳俐妙


股       別:日股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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