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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2923號被告林瑪莉之民事準備書狀(訴之聲明變更)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瑞113年度訴字第29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瑪莉之民事準備書狀(訴之聲明變更)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923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準備書狀(訴之聲明變更)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4日上午9時18分,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林昀潔
股 別:瑞股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