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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全字第000183號劉永昌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悅113年度全字第183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永昌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全字第183號假扣押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劉永昌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郭家亘
- 發布日期:113-06-26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