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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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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6240號劉逢雄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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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助福字第62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逢雄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6240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劉逢雄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錄:
  拍賣通知(主旨):本院定於113年7月22日下午2時整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如附表股票,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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