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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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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2669號汪憶宏之民事承受訴訟聲明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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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華113年度訴字第266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汪憶宏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669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
      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承受訴訟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汪憶宏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玉瓊

 

  • 發布日期:113-06-2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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