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1594號席依岑之移轉管轄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昌113年度北小字第159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席依岑之移轉管轄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1594號原告台灣普客二四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席依岑間給付停車費用事件,應送達
之移轉管轄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
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蘇炫綺
- 發布日期:113-06-24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