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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9481號陳嘉惠之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玄字第294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嘉惠之執行命令、併案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9481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嘉惠間給付墊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玄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24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