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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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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14094號林蓋置、林國治、邱詩琴(即林水木之繼承人)、林萬等三人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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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1司執宙字第140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蓋置、林國治、邱詩琴(即林水木之繼承人)、林萬等三人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094號債權人陳瓊雯與債務人楊林金花(歿)等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文如附件。
附件:本院定於113年7月19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3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宙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21
  • 更新日期:113-06-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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