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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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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001076號蔡安喬(原名:蔡郁榛)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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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倫111年度重訴字第107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蔡安喬(原名:蔡郁榛)之民事上訴狀
   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1076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蔡安
      喬(原名:蔡郁榛)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   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3-06-20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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