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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001076號蔡安喬(原名:蔡郁榛)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倫111年度重訴字第107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蔡安喬(原名:蔡郁榛)之民事上訴狀
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1076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蔡安
喬(原名:蔡郁榛)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 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3-06-20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