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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4084號被告鄭可欣(即鄭義泰之繼承人)之上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金112年度訴字第408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可欣(即鄭義泰之繼承人)之民事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4084號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鄭可欣(即鄭義泰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朱俶伶
- 發布日期:113-06-18
- 更新日期:113-06-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