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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6019號鄭有田之繼承人、鄭明樹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黃字第860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共有人鄭有田之繼承人、鄭明樹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6019號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謝禾莤(原名:謝淑娟)間清償信用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主旨:如不動產清單所示債務人謝禾莤(原名:謝淑娟)之財產,已訂於113年7月10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實施第一次公開拍賣程序。台端係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特依強制執行法第102條規定,通知台端知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黃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18
- 更新日期:113-06-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