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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7537號楊勝惠(原名:楊昌舜)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樂字第1375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勝惠(原名:楊昌舜)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7537號債權人台灣賓士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曲嘉屋股份有限公司、環球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楊勝惠(原名:楊昌舜)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樂股書記官
附件:(節本)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二範圍內收取對說明二所示第三人之保險契約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為清償。
- 發布日期:113-06-17
- 更新日期:113-06-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