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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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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3603號王儷寶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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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慧字第236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儷寶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3603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儷寶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慧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16
  • 更新日期:113-06-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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