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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執助字第008274號林俊汶之移轉薪資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06司執助申字第82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俊汶之移轉薪資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6年度司執助字第8274號債權人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俊汶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債務人對第三人亞太三溫暖店之每月薪資債權,自即日起,應依本命令移轉於債權人,第三人應按附表所示之債權比例,分別給付債權人(應扣除債權人已收取之金額),請查照。
(★113年度司執字第28748號併入本件辦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申股書記官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申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3-06-14
- 更新日期:113-06-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