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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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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003283號彭月樺之撤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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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己113年度北簡字第32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彭月樺之撤回函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簡字第3283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彭月樺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
          之撤回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怡如




 

  • 發布日期:113-06-13
  • 更新日期:113-06-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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