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003283號彭月樺之撤回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己113年度北簡字第32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彭月樺之撤回函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簡字第3283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彭月樺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
之撤回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怡如
- 發布日期:113-06-13
- 更新日期:113-06-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