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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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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23861號簡秋燕之併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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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節字第1238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秋燕之併案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23861號債權人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佑多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黃介民、簡秋燕、佑亨盛光電有限公司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節本):
請將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23861號併入貴股112年度司執字第201631號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節股書記官

股       別:節股
 

  • 發布日期:113-06-13
  • 更新日期:113-06-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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