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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3149號鄧暐馨即康乃馨室內裝修工作室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讓113年度訴字第314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鄧暐馨即康乃馨室內裝修工作室之起訴狀繕
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3149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准為公
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上午9時29分
,在本院第21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洪仕萱
股 別:讓股
- 發布日期:113-06-12
- 更新日期:113-06-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