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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7067號周詩傳之定期詢價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獲字第170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詩傳之定期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7067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周詩傳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請於113年7月15日上午10時整到院,或於該期日前以書狀陳述意見,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獲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6-14
- 更新日期:113-06-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