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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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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4583號陳瑛敏之民事陳報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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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丙113年度北簡字第45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瑛敏之民事陳報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簡字第4583號原告良京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與被告陳瑛敏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應送
          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
          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



書記官  蘇冠璇

  • 發布日期:113-06-11
  • 更新日期:113-06-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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