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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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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2011號陳昱如之民事撤回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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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壬113年度北小字第201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昱如之民事撤回通知函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2011號原告林慈惠與被告陳昱
          如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民事撤回通知
          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
          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二、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陳怡安


 

  • 發布日期:113-06-11
  • 更新日期:113-06-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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