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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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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金字第000040號被告百富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盧禹辰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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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華113年度金字第4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百富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盧
      禹辰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金字第40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百富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盧禹辰得隨時
      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玉瓊

 

  • 發布日期:113-06-11
  • 更新日期:113-06-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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