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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勞訴字第107號雙偉通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劉定之民事補正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愛113年度勞訴字第10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雙偉通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劉定之民
事補正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勞訴字第107號給付工資事件,本院依職權
為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補正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心怡
股 別:愛股
- 發布日期:113-06-04
- 更新日期:113-06-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