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097年度北簡字第017138號李俐眞之書記官處分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壬97年度北簡字第17138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俐眞之書記官處分書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97年度北簡字第17138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李俐眞間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
之書記官處分書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
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怡安
- 發布日期:113-05-30
- 更新日期:113-05-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