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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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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097年度北簡字第017138號李俐眞之書記官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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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壬97年度北簡字第17138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俐眞之書記官處分書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97年度北簡字第17138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李俐眞間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
          之書記官處分書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
          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怡安
 

  • 發布日期:113-05-30
  • 更新日期:113-05-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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