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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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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6028號劉媫婷之詢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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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乙字第2060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媫婷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6028號債權人太平洋敦南大地A區管理委員會等與債務人劉媫婷間給付管理費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乙股書記官
節本:為核定債務人劉媫婷所有如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進行詢價並通知有擔保物權或優先受償權人行使權利,請依說明三至六辦理,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3-05-28
  • 更新日期:113-05-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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