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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3631號紀曉瑋之第1次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戊字第20363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紀曉瑋之第1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3631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紀曉瑋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
節本:
本院定於113年6月13日上午11時整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如附表股票,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3-05-27
- 更新日期:113-05-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