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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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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2548號賴燈福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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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宏113年度訴字第254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賴燈福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548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依職權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賴燈
    福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程省翰

  • 發布日期:113-05-27
  • 更新日期:113-05-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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