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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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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0885號勁輝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盛達之移轉管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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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昌113年度北小字第88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勁輝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
          盛達之移轉管轄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885號原告顏福榮與被告勁輝興
          業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之移轉管轄函,
          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
          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蘇炫綺

  • 發布日期:113-05-24
  • 更新日期:113-05-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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