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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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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2998號林世玉之撤銷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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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世玉之撤銷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2998號債權人力興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世玉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本院oo年oo月oo日oo號執行命令(含前所發扣押命令),應予撤銷。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張惠晴
★國內公送
 

  • 發布日期:113-05-22
  • 更新日期:113-05-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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