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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4753號羅李素華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助午字第475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羅李素華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4753號債權人鐘林久美與債務人羅李素華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午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5-22
- 更新日期:113-05-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