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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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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008942號鄭賀展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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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助荒字第89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賀展113年5月21日北院英112司執助荒字第8942號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8942號債權人謝永德與債務人鄭賀展間給付租金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該執行命令係通知債務人本院已終止債務人於第三人英屬百慕達商安達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保險金債權,並准債權人收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荒股書記官

股       別:荒股

 

  • 發布日期:113-05-21
  • 更新日期:113-05-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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