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69號AQUINO JUDY ANNE MUNOZ之審理傳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刑和113訴字第569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AQUINO JUDY ANNE MUNOZ審理傳票1件公示送達
,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訴字第569號AQUINO JUDY ANNE MUNOZ詐欺
等案件,應受送達人AQUINO JUDY ANNE MUNOZ住居所及所在
地不明,審理傳票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應送受達人之傳票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傳票內容:本院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14時
29分於國民法官第一法庭行審理程序。
三、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鄭人芳
- 發布日期:113-05-15
- 更新日期:113-05-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