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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63481號黃莉燁即黃碧珠、楊家驊即楊家華之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玄字第656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莉燁即黃碧珠、楊家驊即楊家華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5634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莉燁即黃碧珠、楊家驊即楊家華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玄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5-15
- 更新日期:113-05-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