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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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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005294號秦宇俊之民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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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非簡113年度司票字第5294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秦宇俊之本票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司票字第5294號聲請人黃俊愷與相對人秦宇俊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裁判節本如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5294號 
聲 請 人 黃俊愷  
相 對 人 秦宇俊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翟天翔

書 記 官 丁愛國 

  • 發布日期:113-05-13
  • 更新日期:113-05-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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