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95837號林宥霖(原名林文耀)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1司執宇字第13122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宥霖(原名林文耀)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1221號債權人萬和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宥霖(原名林文耀)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本院定於113年6月4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2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
股       別:宇股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