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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字第000125號楊攸中之非訟陳報(二)狀陳證二繕本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質112年度司字第125號
主旨:公示送達楊攸中之113年4月23日非訟陳報㈡狀之陳證二繕
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字第125號聲請裁定解散事件,本院裁定
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3年4月23日非訟陳報㈡狀之陳證二繕本,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聲請人楊攸中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薛德芬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質股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