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金字第000040號百富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盧禹辰之開庭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華113年度金字第4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百富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盧
      禹辰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金字第40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22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玉瓊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