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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2045號狄金秀之分配期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福字第20204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狄金秀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2045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狄金秀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三、節本:本院定於113年6月17日下午4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5-05
- 更新日期:113-05-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