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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000505號丁隆孝之傳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刑元113易字第505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丁隆孝傳票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易字第505號丁隆孝侵占案件,應受送達人丁隆孝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傳票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本件定113年6月14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寶慶院區國民法官第1法庭行審理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
股別: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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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易505被告傳票_OCRpdf
- 發布日期:113-05-03
- 更新日期:113-05-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