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1384號張文定之撤回通知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壬113年度北小字第13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文定之撤回通知函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1384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文定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應
送達之撤回通知函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
二、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陳怡安
- 發布日期:113-05-02
- 更新日期:113-05-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