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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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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原重訴字第000006號威昇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峻陞之民 事陳報一狀繕本、民事陳報二狀繕本、民事陳報三狀繕本民事陳報四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準備二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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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倫112年度原重訴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威昇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峻陞之民
   事陳報一狀繕本、民事陳報二狀繕本、民事陳報三狀繕本
   民事陳報四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準備二狀繕
   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原重訴字第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一狀繕本、民事陳報二狀繕本、民事陳
    報三狀繕本民事陳報四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
    準備二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下午3時20分
      ,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   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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