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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原重訴字第000006號威昇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峻陞之民 事陳報一狀繕本、民事陳報二狀繕本、民事陳報三狀繕本民事陳報四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準備二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倫112年度原重訴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威昇科技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峻陞之民
事陳報一狀繕本、民事陳報二狀繕本、民事陳報三狀繕本
民事陳報四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準備二狀繕
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原重訴字第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一狀繕本、民事陳報二狀繕本、民事陳
報三狀繕本民事陳報四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
準備二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下午3時20分
,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 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