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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385號陳柱正之原告民事縮減聲明暨準備狀繕本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金112年度重訴字第38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柱正之原告113年4月24日民事縮減聲明暨準備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385號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原告113年4月24日民事縮減聲明暨準備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柱正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朱俶伶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