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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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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009891號陳鴻德,雲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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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非捷113年度司票字第9891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雲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鴻德之本票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司票字第9891號聲請人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雲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鴻德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 院領取。
  三、裁判節本如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9891號
聲 請 人 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杜書全  
相 對 人 雲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陳鴻德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書 記 官 陳立俐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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