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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88號聞振伸之民事陳述意見狀暨公示送達或寄存送達聲請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文113年度訴字第5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聞振伸之民事陳述意見狀暨公示送達或寄存送達聲請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588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述意見狀暨公示送達或寄存送達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霈恩
股別:文股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