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079號楊蕙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13年1月24日民事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質113年度重訴字第7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蕙之起訴狀繕本、113年1月24日民事起訴
   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重訴字第79號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22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薛德芬


股       別:質股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