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65366號鄭有全之執行命令、執行處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宇字第653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有全之扣押執行命令及轉知債權人陳述意見函(執行解約金)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司執字第65366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鄭有全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附件:
  ㈠扣押執行命令:
主旨: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二所示範圍內收取對說明二所示第三人依保險契約已得請領之保險給付、已得領取之解約金及現存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請查照。
  ㈡轉知債權人陳述意見函(執行解約金):
主旨:檢送債務人所有如附件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明細影本1件,債權人、債務人應於文到7日內分別就說明欄所示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
股       別:宇股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