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000614號蔡人豪之撤回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函(稿)
                   機關地址:100006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6巷1號
                   傳    真:(02)2388-0057
                   承 辦 人:六股  書記官
                   電    話:(02)2314-3050轉7013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六112年北簡字第61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614號原告王子青與台端間損害賠償(交通)事件,原告已撤回起訴,原訂113年5月22日上午11時35分庭期取消,請查照。
 
正本:原告王子青、被告蔡人豪
副本
函 稿 代 碼:I4002-3 未經言詞辯論原告撤回(文采)
股       別:六股
 
 
 法  官   陳  ○  ○  決行
 
 
書記官       法官      
以下稿不列印
   法  官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