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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5875號黃能鋕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地字第115875號
主旨:公示送達債務人黃能鋕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4月10日113北金職二字第5號拍賣期日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3年5月8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5875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能鋕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地股 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